【聚焦81】二、2015行動支付元年 創新服務背後的秘密?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5 月 23 日訊】台灣的文創產業可能正陷入尷尬,不過接下來我們要帶您看到,被視為明星產業的電子行動商務。今年,是所謂的行動支付元年,產值上看兆元,不過其實,台灣的行動支付觀念,還在發展階段,眼看美國、中國行動支付的發展,甚至到第三方支付,都有一定規模,台灣,在追尋創新服務支付模式的同時,也不得不注意其中所挾帶的危機與風險。

5月3日,延宕2年多的台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終於通過,各家業者跨界聯盟,迎接兆元產業。

雄獅旅遊業集團董事長 王文傑(2015.05.14):「如果只有傳統的實體產業,已經沒有龐大的ONLINE,甚至行動的資訊系統的support,或支持,它是無法提供更Real,更實際發生的服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數位金融處副總 周郭傑(2015.05.13):「消費者多元的一個需求,你必須要去滿足他,在不同的消費情境底下,提供一個最適合的服務方式。」 

一個星期內,包括旅遊業雄獅集團和17Life康太數位的電子票券聯合平台,台灣電商龍頭PChome子公司與中國信託合作,推出Pi行動錢包,鎖定小額行動支付,聯合國際FLY BUY電子商城,以及國銀龍頭台銀首批辦理網路代收代付等服務,密集出擊,台灣打著行動支付口號,概念來自第三方支付。

網路家庭董事長 詹宏志(2015.05.14):「過去那個,那個消費者來到了商店,才成為交易的開始,現在看起來來到商店,即可能已經是交易的結束。」 

1998年,美國網拍商eBay創立支付工具PayPal,2004年,中國淘寶網創立支付寶,2013年,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創立了PChomePay支付連,提供網購相關服務,面對第三方支付新興產業,台灣網商蓄勢待發,但卡在台灣法令,遲遲無法進行,最後金融業的加入,讓第三方支付專法審議過程,爭議不斷。

台灣銀行公會理事長 李紀珠(2014.12.16):「完全沒有所謂的黑箱作業,雙方我們銀行公會跟金管會,都是一個好意。」

網路家庭董事長 詹宏志(2015.04.14):「台灣跑出這麼多銀行去做第三方支付,這是一個大的浪費,沒有幾家會得到足夠的流量。」

財經專家 黃世聰:「很多法令的確是,制定上面的確有點嚴苛,那導致未來可能創新的部分會比較少,那當然是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但是你無形之中也是,因為過分保護消費者,導致說你很多創新,很多新的業務,很多新的機會,可能就沒有開展的機會。」

第三方支付法規,台灣拉到金融管理高度,嚴格監控,而中國淘寶網的支付寶,在2004年因應C2C交易開創,作為買賣方之外的第三方機構,隔了6年,中國才頒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設置門檻,支付寶在2011年,拿到支付牌照,目前擁有近5億的註冊用戶數。

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簡榮宗:「大陸的立法體系裡面,你可以看到是兩條線,銀行做銀行的,非金融機構做非金融機構的,可是在台灣我們比較特別我們的是把,所有做第三方支付的業 者,包括你是銀行包括你是非銀行,包括你可能是電子票證業者,我們都把它綁在同一個法律裡面。以現在專法跟主管機關的態度來看的話,至少,餘額寶、娛樂 寶,或是我剛才講的這些,供應鏈的融資阿里小袋這件事情,都是我們現在業者不能做的。」

各國法規,牽動第三方支付發展,來看到美國eBay的支付工具PayPal,發表後稱霸美國線上付款市場,在eBay交易,通過「信用」、「評價」規則,買賣雙方受到一定的保護,主要使用信用卡付款,透過PayPal保護私密,目前使用者1.65億人,遍布200個國家,交易量達180億筆,超過1兆美元。

資深市場分析師 吳乃沛:「歐美進行的它的一個模式,不管是行動支付第三方支付,它比較偏向就是所謂信用卡的模式,它綁定的這些消費者,它必須要有一個銀行的帳戶,它必須 要有信用卡的一個,徵信的一個紀錄,但是在亞太地區,我們看到非常不一樣的模式,就是以台灣地區來講,目前我們知道在這個手機上這個卡片,流通量最高的, 其實是悠遊卡,它其實是像所謂的,金融卡跟Debit Card的一個混合。」

台灣第三方支付雖然起步較晚,但在行動支付方面,IDC預計,2015年台灣行動支付市場規模可達新台幣890億元,年成長率為42%,其中遠距支付的P2P與行動商務,佔整體行動支付的98.2%。近距支付的NFC與QR-CODE,預計三年後可達新台幣138億元規模。

科技法律事務所律師 梅文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它對於就是這個資本額的門檻,其實是很高的,如果你要從事儲值,或者是款項撥付的話,你的資本額要達到新台幣5億元。它 把第三方支付的模式,用在大家比較理解那種支付寶,這種大型的機構,可是其實我們台灣會有多少家支付寶,其實可能一家兩家就夠了。」 

阿里巴巴集團創辦人馬雲,曾說,台灣電商發展落後中國3到5年,更預估,5年之內中國的電子商務將超過實體通路,不過,評估國際情勢,第三方支付似乎隨著國家的文化與習性,有所變化。

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簡榮宗:
「第一個是法治環境的問題,第二個我覺得,可能還是整體的,使用習慣跟接受度的問題。或許主管機關2015要朝這個方向去做,但是2015就可以做到一兆,我是覺得可能,還需要努力。」 

2015年堪稱台灣行動支付元年,加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通過,對未來台灣電商發展,能夠達到多少加分作用,就看電商提出的誘因,是否能夠抓住,民眾的需求。


採訪撰稿:李晶晶
攝影後製:陳輝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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