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屬國家機密 不公開

【新唐人2010年5月6日訊】無論在新的還是舊的保密法中,中共對“國家機密”的定義含糊,讓民眾無法適從。最近,北京多個區縣政府拒絕了記者對公務接待方面的採訪,理由是涉及國家機密不能公開。民眾提出,國家機密怎麼成了貪官的保護傘了?

上個月27號,《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希望就北京市大興區公務接待方面的情況,進行採訪。大興區委宣傳部負責人表示,“內容太敏感,他們不願意接受採訪。”隨後,《瞭望》記者給北京多個區縣政府打電話,採訪公務接待的要求都被婉拒。顯然,公務接待也被視為“國家機密”了。

3月30號,35家中共部委先後在官方網站公布了“2010年部門收支預算”,但並沒有涉及公務接待這樣的“熱點細節”。對於這些部委而言,公務接待顯然還屬於“保密範圍”。

據《華商報》評論文章指出,按照新公布的《保密法》,即使以最上限的“絕密”比照,公務接待費的壽命早已超過了,這筆費用的開支明細也該進入自動解密期。

剛剛修訂的中共《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絕密級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年,秘密級不超過10年。

如果說中共官員把“國家機密”當作維護集團利益的擋箭牌,顯得極其荒唐可笑的話,著名雜文家陳魯民先生也根據新公布的保密法規定,寫下了《我想知道的“絕密”》一文,要求中共公布13個“絕密”。

其中如三年困難時期全國餓死多少人﹔1960年,據說中央領導帶頭不吃肉了,能否查查當時的菜譜,以資佐證,弄清虛實﹔張志新烈士在獄中還受到怎麼摧殘,為甚麼要處死她,誰的提議,誰的決定啊。

他表示,老百姓有“知情權”,老百姓要活得明明白白,對歷史知道得清清楚楚,面向未來也坦坦蕩蕩。

大陸法學博士章敬平表示,政府不能以國家秘密為藉口,將本來應該讓民眾知道的事情,瞞得嚴嚴實實,將本來應該在太陽底下公之於眾的信息,搞得神秘兮兮的,連問都不能問。

網路上被稱為史上“最牛”歷史老師的袁騰飛,最近被中宣部封殺。原因就是袁騰飛言論涉及敏感內容,洩露了國家機密,而這些所謂的機密早已經超過了新《保密法》規定的30年期限了。

新唐人記者李靜、孫寧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