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23日訊】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與煤企重組已經進入收編階段,過去民營小煤礦頻頻發生礦難,但整合之後,礦難成了國有煤礦的專屬,今年以來,所有的大型礦難都出自國有煤礦。無論國有還是民營,為了利潤,違法違規開採至今依然盛行。
2009年初,山西省運城市進行煤炭資源整合與煤礦兼併重組,將50座煤礦整合為18座,分別歸屬同煤、焦煤、晉煤、省煤運公司4家國有集團和3家民營企業來生產經營。被整合重組煤礦中符合條件的陸續復工、復產,不符合條件的就進行改造或是關閉。
隨著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整合的推進,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王守禎向媒體表示,煤炭經濟的質量和效益不斷提升,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事故發生率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40%和32%。
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後,煤炭企業違規違法生產、建設的主體,已經由過去的中小個體煤礦,轉為股份制或者國有大礦,幾乎佔了75%以上。根據統計,2009年發生的4起特大礦難,有3起是發生在國有大型煤礦。
中國財經學者葉檀在《新京報》中發表評論指出,在中國市場化改革的今天,無論國有還是民營,保值增值都是企業的首要任務。不是企業的性質,決定了煤炭行業腐敗案件的發生率,而是尋租的空間。在礦難依然不時發生的今天,似乎應該嚴禁官員對市場的滲透,降低災難的發生率。
據了解,煤礦國有化對礦業安全的監管並沒有真正獲得改善。從去年5月16號山西省同煤集團發生的的重大安全事故,可以看到,麻家梁礦井依然繼續採礦,並沒有受停產整頓的處罰。
6月2號,山西省紀披露,截至4月,共立查煤焦及非煤礦山領域違紀案件1126件,共有1590名貪官受懲處。去年6月審判的山西「煤焦第一貪」高崇榮,貪污、挪用公款涉案1000多萬元﹔今年6月一審的山西蒲城縣煤炭局局長郝鵬俊,違規違紀資金高達3.05億元。
葉檀表示,在每樁煤炭貪腐案件的背後,總是可以揪出一個甚至多個官員。他們或者將審批權折算成市場價格,向企業明碼標價,或者直接控制小煤礦參與暴利分配。這並不是民營經濟的錯,而是審批權市場化溢價造成的結果,但受難的卻是那些在社會底層討生活的礦工。
新唐人記者李庭 蕭宇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