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將延長核電站運營期限

【新唐人2010年9月7日訊】德國執政聯盟政府在週日晚間的部長會議後決定,德國的一些核電站的運營期限將從2021年延長到2030年,17座核電站的運營期限平均延長12年。總理默克爾星期一作出解釋說,這是由於再生能源的研發和使用程度低,還不足以取消對核電能源的依賴,但德國將儘快進入再生能源時代。

默克爾在柏林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說:“政府昨天為未來的幾十年決定了一個廣泛而全面的能源概念,我們的能源供應將是世界上最有效,對生態環境最友好的,我們現在有一個時間表將儘快進入再生能源時代,這是我們的主要目標,我們現在正大步邁向這一目標。”

根據有關協議,德國的一些核電站的運營期限將延長至2030年,而非前任政府決定的2021。德國17座運營時間較長的反應堆將延長8年,較新的反應堆將延長14年。

與此同時,為了給新的可再生能源戰略提供資金,德國政府還通過計劃,對能源公司征收新的稅收,設立可再生能源基金會。但德國的大型能源公司表示反對。

德國民調也顯示,大多數德國人支持關閉核電站。默克爾表示政府會關注民眾的擔心,並確保核電站的安全性。

德國媒體認為,這項協議還需要獲得德國議會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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