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草案遭質疑

【新唐人2010年10月9日訊】四川省最近出臺突發事件應對方法草案,特設條款規定突發事件發生時,縣級以上政府可強行徵用單位或個人財產。草案公布後引發熱議,擔憂公民財產日後恐遭當局“合法”侵佔。

《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草案,除細化各級政府在社會事件中的責任外,特別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在應急時,可徵用單位及個人財產。草案9月底在官方網站公布後,引起各界關注﹔重慶律師鄭建偉認為,這一法案含糊突發事件的界定。

重慶律師鄭建偉:“你必須要界定甚麼是突發事件?大家對你這個界定不滿意的時候,有沒有法律管道可以對你進行質疑和糾集?”

北京律師劉巍也指出,此一草案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來制約各級政府的許可權。

北京律師劉巍:“這個條列生效了之後,地方政府都可以隨便拿你的財產。這是沒有一個沒有制約的機制,沒有一個監督的一個機制。”

目前不只律師界對草案內容有質疑,民眾也很擔憂﹔重慶一位市民特別擔心這個草案會成為政府強拆百姓房子的幫兇。

重慶民眾楊女士:“比方說我要拆你家的房子,我可以找個理由,比方說找多少人,然後當作應急事件來處理,然後就可以把你家給弄了。就怕這種情況,其實大家 擔心的都是這個。”

觀察人士認為,草案中對於何謂需要採取應急處置的社會安全事件,徵用的財產補償是否做到合理等,都含糊不清,擔心這又將是一部 ‘惡法’!。

新唐人記者 張麗娜 方源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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