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浙江「農嫁居」人士市府前示威

【新唐人2010年10月22日訊】10月18號,200多人在浙江省臺州市政府門前請願示威,要求獲得「農嫁居」人士的正常權益。當事人表示,他們為此上訪了三個多月,政府沒有對應,法院不受理立案,狀告無門。

參加示威的人士是嫁到城鎮的婦女及他們的子女,俗稱為「農嫁居」人員。在中共98年戶口制度改革前,農村婦女即使嫁到城鎮,戶口也不能轉到城市,照樣是農村戶口,他們的子女也是農村戶口,當時農村戶口人士得不到城鎮戶口的糧油分配,住房分配和醫療福利待遇等。

近年,大陸農村土地大量出讓獲得了巨額的賣地款,農村集體企業發展後的每年利益分紅,農村土地開發的分紅,時價十萬到二十萬元的宅基地的分配,以及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都是村民應該得到的權益。但是,「農嫁居」人士雖然戶口仍在農村集體單位裏,可是她們分不到賣地款,宅基地,集體股份分紅,養老保險,甚至沒有選舉權等。

18號,浙江臺州市政府門前聚集200多名「農嫁居」民眾請願示威,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他們從街道辦事處到市信訪局逐級上訪,已經三個多月了,但沒有效果,法院也不受理,現在他們到市政府上訪。

當事人表示,在臺州區椒江區下陳街道就有二千多戶約四千多「農嫁居」人口,他們要求當局出臺相應政策,讓他們得到應得的權益。

「農嫁居」人士:「(例如)土地款分配啊!我們以前也有土地的呀!土地款要平均分給我們啊!把我們(應)分的份額還少一點…那我們也沒關係的,但是他們給我們一次性,是一次性補償,以後都沒有,這樣子我們就不行了….。」

臺州市政府人員答復這些「農嫁居」人士,表示當局現在沒有權力涉及。而村委會說,按照“村規民約”他們沒有這些權益。

「農嫁居」人士:「“村規民約”(規定)有侵害村民權益的,村民有權請求法院與予撤銷,明文規定。村委會啊!他們是說,像你們這情況,你們把戶口遷走好了,要不然你們不遷也沒關係啊!但是以後甚麼權力、、你都沒有。村裡面還是不按照設定的政策來。反了!還是這樣一意孤行!」

中共《戶籍法》、《婚姻法》、《農村土地承包法》、《一胎化》等法製法規千變萬化,分析人士認為,這些政策經常根據中共黨的需要“與時俱進”,給民生帶來了數不盡的利益損失和生活痛苦。「農嫁居」現象也是萬種亂象中的一種。

新唐人記者 趙子法 周平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