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花季少女所內離奇喪生 粵公安:“害羞死”

【新唐人2010年10月29日訊】今年四月,《20歲花季少女派出所6小時內離奇死亡,派出所說「害羞死」!》的帖子開始在網上流傳,8月下旬,通過《中國百姓喉舌網》的調查披露,這起12年前少女在派出所「害羞而死」的案子,重新獲得社會關注。

1998年11月,張燕梅為了貼補家用,經人介紹到高州市照顧有錢人家的殘疾老人, 12月20號晚上9點,高州市分界鎮派出所6名警員突然闖進老人家,把正在照顧老人的張燕梅和女主人梅靜儀挾持到,理由是,「有人報案,她們有從事賣淫活動嫌疑」。

第二天中午,張燕梅的父母被通知,女兒早上六點多已經上吊自殺。張燕梅脫了自己的外衣,用外套衣服吊頸自殺。警察說,「她是因為害羞死亡的!」

張燕梅的父親聽到噩耗後暈死過去,他在昏迷狀態下被迫在派出所簽下協議書。

張燕梅哥哥 張亞福: 「我老爸當時已經暈倒了,他甚麼也不知道,他那個上面的簽字,他不知道是誰抓著他的手簽下去的,他簽字的時候,協議書結論,法醫的結論報告我們還從來沒見過。」

據張燕梅的姐夫透露,他當時陪岳父到醫院看張燕梅的屍體,頭部和喉嚨有明顯外傷,兩邊耳尾部,以及後背部有很重的摩擦傷痕。

張燕梅的屍體隨即被火化,她的骨灰至今仍由當地派出所「保管」;而張家人自始至終都沒有看過官方的的死亡結論報告。

十二年來,張燕梅的哥哥張亞福找過律師,但沒有人敢接,上訪也沒有結果,最近,他在互聯網發帖替妹妹伸冤,終於拿到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鑑定,但警方警告他不能在網上散播消息。

張燕梅哥哥張亞福:「屍檢報告,看到上吊的痕跡, 就一點 1.1公分到3.5公分在脖子上面 ,根據我們手上那件上吊的衣服,還在我們手上,我拿去省公安廳怎麼吊給他看,我說你自己做一個模擬,怎麼吊得出1.1到3.5cm給我?那個疑點太大了。」

記者去電分界鎮派出所張所長,但對方說不了解此案。

張所長:「以前的事,以前我原來還沒在那裏做事。」

《中國百姓喉舌網》首席法律顧問、資深律師兌義認為,張燕梅上吊自殺的死亡結論是當地公安部門自我鑑定,程序上有失公正,也缺乏有力的物證支持﹔他表示即使是自殺,派出所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兌義:「重要的就是說,在公安人員的監管之下死亡了,國家就要賠償,只要在它的控制之下死亡的,國家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近二、三年來,在大陸派出所傳出的不正常死亡五花八門,最為人知的包括「玩躲貓貓死」、「喝水死」、「撞牆死」、「做夢死」等等,而這些不同的百姓死亡事件,最後,針對公安部門的追究卻都同樣的不了了之。

新唐人記者林洪、黃麗達、蕭宇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