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律師接案涉敏感 楊金柱被退夥除名

【新唐人2010年11月4日訊】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律師楊金柱,最近被律師所除名、退夥。媒體報導指出,楊金柱疑似承接湖南省公安廳內部鬥爭的案件,涉及敏感的原副廳長楊建農案,而被“痛下殺手”。上海律師斯偉江博文中寫道,“律師事務所的兄弟,執照都在司法局,‘大家都是人質’。”

斯偉江律師說:“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為甚麼要對一個行使批判權的兄弟痛下殺手呢”,理由很簡單,律協是政法委下屬司法廳下屬的行業協會。”

11月1號,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主任對楊金柱律師宣佈,“責令楊金柱律師退夥,並予以除名,撤銷楊金柱律師終身名譽主任職務”,並且要求他“不得以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律師名義承辦原來受理的業務”。

《法國國際廣播電臺》2號報導指出,“通程所”這一決議,主要是指向楊金柱在“通程所”時已經著手承辦的案子之一,也就是擔任陳玲案的一審辯護人。

陳玲是湖南公安廳副廳長楊建農的妻子。楊金柱承接這一案件後,由於事情敏感,他和北京律師周澤幾次無法會見陳玲,此後,長沙公安分局高新區分局聲稱,“此案涉及國家秘密不許會見”。

楊金柱在網絡上發文批評了警方的這一做法。

有關陳玲案,有報導指出“一開始就疑點重重”。

中國媒體《新週報》一篇《媒體稱湖南公安廳副廳長被調查背後有內情》的報導,詳細分析了湖南省公安廳副廳長楊建農和妻子被警方帶走調查的疑雲。

這篇有關“內情”的報導指出,今年6月8號,天涯、新浪等網站出現的帖子指控:自2001年以來,湖南省公安廳“大多數”黨委成員利用提拔幹部之機大肆收受賄賂。“為拉有投票權的民警票,參加競爭的民警就要請吃、卡拉ok、洗腳,送現金、送卡、送禮等,還有女警涉嫌性賄賂”。

針對公安廳修建的集資房,帖中還譴責公安廳副廳長王東貴插手工程,致使和順苑小區的房子造價越來越高。

楊建農承認他的妻子陳玲和公司合夥人張焱對原帖進行了轉帖並跟帖,在網上披露了她所聽到的一些未經證實的傳聞,而傳聞指向湖南省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廳長李江、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唐中元。

楊建農案發前向妻子的代理律師楊金柱及周澤表示,在張焱被調查後,陳玲才對他承認參與轉帖,並在跟帖中增加了新的內容。 此前他“對此事完全不知情”。

不過,9月30號下午,湖南省紀檢系統官網對外發佈消息,對楊建農正式實行“雙規”,理由是此前在拘留、逮捕調查陳玲的案件中,發現楊建農利用職權之便,進行權錢交易。

而湖南省司法廳專案工作組對楊金柱的秘密調查,10月底已經登場。據陳玲的兒子向媒體披露,他們調查的重點是:楊金柱是否在合同以外收了錢。

新唐人記者周平、李若琳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