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13日訊】被冤打成政治犯 回家后上訪又被判刑
【百姓話壇】(126)反革命死囚犯中的倖存者-趙振甲
趙振甲口述整理文稿:
當時,我在家正睡覺呢,半夜,警察進去了。進去以後,就按住了。腦袋按住了,手也按住了,往枕頭底下摸,怕有武器什麼的,因為他打我……就說我們製作槍支彈藥,奪取槍枝了,炸毀鐵路橋梁,所以說特別重視。按著就翻,翻完以後呢,剛開始時撫順抓他,撫順抓完他以後,撫順也沒審,因為撫順市執行瀋陽省公安廳的命令,第二天早上,瀋陽市公安局的就來車了,結果押到瀋陽市第三看守所,當時趙紀中死的時候,嗓子被割開了,不讓你說話。74年的12月24日晚上7.8點鐘,提出去的,以為是提審呢,提出去以後呢,就聽見叫的那個聲音特別慘,其實也不打麻藥,啥也不打,喉嚨就給割開了,不叫你說話,第二天早上就執行了。一共那天是拽出去5.6個,第二天早上在執行的時候,我跟他倆是坐在同排,他說話就已經很微弱了,聽不著了,喉嚨用膠布貼著呢,在執行刑場的時候,我是陪地刑場,也打了一槍,但是呢,他沒往腦袋上打,我以為要死的,趙紀中死的時候,迸我一腦袋腦漿,血。我就地就趴下了,趴下裝死,真是特別殘酷,你在監獄平時打罵,那就不用合計了。能逼出點東西,就逼出點東西,就是沒有的事,也要屈打成招,在看守所關押,大約是從一月份關押,到12月25日正式宣判,將近1年的時間,從25號,投入瀋陽入監隊去,又給我送到撫順去執行,在執行當中,我不服,78年左右,死刑改成無期,76年鄧小平粉碎4人幫,就開始平反冤假錯案,但是監獄黑暗,把我這個上訴材料撥轉,我一怒之下就從撫順監獄跳牆跑了,跑出去以後,到北京申訴,被抓回去了,抓回去影響很壞,帶著鐐銬,就是告訴說宣佈死刑。拉到瀋陽去審理,鄧小平對文化大革命也特別的仇恨,他也是受害者之一,他上臺後首先做的就是平反冤假錯案,因為我打的是政治犯,要是不打政治犯的話,從無期審判就得拉出去執行死刑了,這樣沒法處理,怎麼辦呢,拉到瀋陽,就說執行死刑去了。拉到瀋陽,就重新複查,複查到81年的9月1號正式釋放的,我免於處罰,叫群眾監督改正。我是81年的9月1號,正式從瀋陽監獄出來。交到撫順市運輸公司,就是我父親單位,接受那裡的公民,群眾,包括幹部的監督改正。我不服,就從81年開始進行上訪,直到1999年。實在生活不下去了,平時要飯了,撿礦泉水瓶子,到醫院護理個病人,派個掛號票,維持生活,最後實在維持不下去了。1999年的12月16號,我就攔截咱們國家總理朱鎔基的車,因為他也受過……反右的時候,他被打向右叛,文化大革命時也靠邊站過。所以我給他寫封信,我希望他能同情我,因為當初我被打成反革命,拋頭顱灑熱血的時候,就是被他們害的。我說你們能不能把這件事情辦的公平一點,不希望你偏向我,能夠執行的公平一點就可以.2000年的1月17號,我又第二次攔他的車,3月7號第3次攔他的車。就是3攔朱鎔基的車,被遼寧省撫順市的勞動教養委員會決定,勞動教養3年。剛開始時投入撫順的吳家斧子勞動教養院,但是我在教養期間,我不服,又被送到遼寧省改教基地,叫關山子勞動教養院,在那裡特別黑暗,每年一個大隊給2個死亡名額,這屬 高危作業,採石放炮,並不是被打死的名額,但是那裡的司法幹警就特別黑,打死人以後,就把它合法化了,說是採石放炮崩死的。當時,我在那也被打了,滿身都是青的,但是從採石廠轉到瀋陽勞動,就是挖溝,我就急了,把衣服脫了,光屁股給大夥看,社會哪有這麼黑暗的,我犯什麼法了。共產黨還宣傳當時封建社會的攔轎喊冤,我攔總理的車,錯在哪?他一看這影響太壞,沒辦法。就叫我在號裡,看號數人,別出去了。從2000年的4月15號,決定勞教我,直到2003年的1月10號,提前2月釋放的。3年就提前2月釋放的,當時他有個秘書,他到公安局取的材料,後來中央開信訪會議,周永康親自點我的名,把我的案子交給遼寧省信訪局局長賈大茂那,是遼寧省主要的案子。上訪期間造成的困難,給你點困難補助費,給我拿出15萬,給我辦的退休,這是03年的時候。他是打你一棒子,給你一個甜棗,他給你的是困難補助,但是在服刑期間,你願意服從不賠償,退休是按照國家最低的標準,當時退休費是590塊錢,直到漲到今天才1100多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