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證人翻供“冷國權販毒案”曝冤情

【新唐人2010年12月9日訊】備受關注的遼寧丹東“冷國權販毒案” 7號二審開庭,案件關鍵證人李春吉當庭翻供,承認為報復當事人而進行誣告,使案情出現徹底轉機。冷國權的辯護律師滕彪指出,冷國權案是丹東公安機關濫施酷刑製造的特大假案。

在庭審上,被告人冷國權、李英全講述了遭受酷刑情況,他們當庭展示了頭部、腕部、腿部的傷。冷國權試圖脫下褲子展示下體傷勢,但沒有被允許。之後,重要證人李春吉當庭翻供,坦白他因為還不上欠冷國權的錢,而被冷國權打罵過,所以做假供詞,以陷害冷國權和李英全。

李英全的代理律師梁小軍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說,李春吉推翻證詞的原因是:他受不了良心的譴責,李春吉沒想到一審結果會是死刑,所以他說:“我後悔了,我覺得這麼做太狠了,我都是做的假供詞。”

《財經》記者報導,現年45歲的冷國權,曾為東港市公安局司機,後轉行經商。冷國權在公安局工作期間,曾經舉報東港公安局緝毒大隊副隊長鮑忠武,利用職權之便偷藏毒品。

2009年1月20號,鮑忠武因車中藏有350克冰毒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他隨即“檢舉”冷國權為同案犯。冷國權被捕並成了首犯,而鮑忠武則僅列為本案的第四被告。但目前並不清楚,李春吉誣告冷國權,是否與鮑忠武有關。

2009年12月16號,丹東市中級法院不顧證據不足,和存在多次刑訊逼供的事實,以走私、販賣毒品等罪名判處冷國權及合夥人李英全死刑。冷國權一審時的代理律師楊俊澤為冷國權提起上訴,卻遭到打擊報復,難以繼續為冷國權提供辯護。

冷國權二審時的辯護律師滕彪表示,證人推翻先前證供,使得冷國權和李英全的有罪證據完全不成立,真相大白,並證實丹東的公安和檢察機關製造一個特大假案。他說,如果不改判,那這又是一個與聶樹斌一樣的冤案。

據報導,聶樹斌21歲時被以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被槍決。但10年後,真正的罪犯王書金,向辦案人員交代自己才是這起案件的真兇。

時事評論員蕭銳在一篇名為《趙作海,聶樹斌,佘祥林…夠了! 》的文章中談到,冤案是怎麼煉成的,刑訊逼供,就這麼簡單。但這背後則是那嚴重官僚化的辦案程序,還有那“兄弟情深”的公、檢、法辦案單位,情深似海到足以讓無數冤案成為鐵案。

新唐人記者李謙、朱娣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