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單親媽2萬 女堅索3成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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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2010年12月14日訊】台北縣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李姓婦人,在領了 21000元生活費後,卻不慎遺失裝錢的皮包,拾獲包包的女子歸還時,堅持要求3成,也就是6300元的報酬,婦人苦苦哀求,但女子堅持索取,有熱心民眾心疼婦人遭遇,主動送上6300元要給婦人。

    警方VS.熱心民眾 林先生:

    「因為我來的是很單純的目的(送錢),你要幫我做這個事啊。」

    知道有婦人掉了21000元生活費,卻被撿到的潘姓女子要求3成報酬的消息,熱心民眾急忙帶著6300元現金,要給這位婦人。

    熱心民眾 林先生:

    「就是付六千塊,就是幫她,一個小孩子一個月的生活費要付,每個人都會有這種惻隱之心,年輕人要有惻隱之心,愛心大家都要有,社會才會祥和。」

    13日傍晚,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李姓婦人,領了21000元的現金,騎機車經過海山捷運站時,掛在手把上的包包掉了,撥打在包內的手機,撿到包包的潘姓女子,自稱是法律系畢業,主動要求婦人要給3成報酬,約在警局前交付,過程婦人哀求,但對方很堅持。

    廣福派出所副所長 蔡茂琳:

    「我們也道德勸說,是不是考慮一下,遺失人的生活狀況,是不是很需要這筆錢,這名婦人蠻沮喪的,她是希望說是不是可以不要,損失這麼多錢,女學生還是堅持說,依照她所知的那個法律,十分之三是她應得的報酬。」

    依法確實可以要求掉錢的人給報酬,但潘姓女子的行為,不少民眾都覺得替婦人抱不平。

    民眾:

    「(對於要賞金的行為你贊同嗎),不贊同,應該要全額還。」

    被要走6300元的李姓婦人無奈,但也只能這樣接受,不過對照熱心民眾的行為,要賞金的行為,似乎少了點同理心。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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