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案偵結 檢方求處案犯極刑

【新唐人2011年1月22日訊】板橋地檢署21號偵結連勝文遭槍擊案,並在記者會上公布蒐證畫面,確定為「誤擊」,檢方以殺人罪、殺人未遂罪、未經許可持有手槍罪、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罪起訴「馬面」林政偉,並要求對他處以死刑。

板橋地檢署在下午的記者會上,首次公布蒐證畫面,畫面顯示,連勝文在與陳鴻源換位置後,不到9秒,連勝文就遭到「馬面」林政偉的開槍射擊。

再看一次,在畫面中,連勝文呼喊完「當選」後,與新北市副議長陳鴻源換位置到中間, 馬面當時正衝上臺,第一時間連勝文看到馬面有閃躲,但一切來得太快,身旁的人完全無法及時阻擋,使連勝文在司儀的聲音之下,挨下一槍,連勝文當場血流如柱。

板橋地檢署依殺人等罪將「馬面」林正偉起訴,檢察官認為「馬面」惡性重大,並具體求處死刑。

板橋地檢署發言人 陳正芬:「本案經過檢察官偵查結果, 認定被告林正偉因為經濟拮据, 想要向陳明雄勒索錢財, 他想到八十一年間曾經發生的土地糾紛, 想要拿來作為勒索的藉口, 他到陳明雄的住處想要跟陳明雄見面的時候, 遭到拒絕 ,被告因此認為陳明雄輕視他 ,於是就起了殺害陳明雄的兒子陳鴻源的犯意 ,他想要讓陳明雄遭受喪子之痛」。

對此,陳鴻源召開記者會批評,司法沒有找出真相,而且也不質疑馬面殺人藉口,實在令人無法接受。陳鴻源還說,馬面經濟不佳,怎會有錢買槍?他質疑,馬面開槍動機並不單純,並要求永和警方有人要下臺負責。

新唐人亞太電視阜東台灣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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