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公投否決兩項禁止安樂死法案

【新唐人2011年5月16日訊】5月15號,瑞士民眾對兩項安樂死提案進行了公投,一項是關於是否全面禁止安樂死,第二項是關於禁止對外國公民實施安樂死。民眾對這兩項提案都予以了否決。

從1941年開始,瑞士法律就允許非醫護人員協助自願終止生命的人尋求安樂死。據悉,每年有約200人在蘇黎世尋求通過安樂死,以結束生命。

全世界除了瑞士之外,只有荷蘭、盧森堡、比利時以及美國俄勒岡州將安樂死列為合法。因此,許多德國、法國和英國等地患有絕症的人,到瑞士旅遊以尋求安樂死。但是最近的一項研究表明,許多到瑞士尋求安樂死的人並沒有患有絕症,因此許多人認為這項法律被濫用,應該進行修改。

瑞士政府曾經表明,要考慮對安樂死法案進行修改,並限制“安樂死旅行”。

目前,雖然對於外國人的安樂死沒有被廢除,但是醫生必須在一段時間內和病人會面兩次,完全確定他們希望安樂死的意願後,才能開出安樂死處方。

新唐人記者林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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