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裁定紓困不違憲 須經國會批准

【新唐人2011年9月7日訊】德國憲法法庭星期三(7日)裁定,德國為希臘和其他歐元國家提供援助合法﹔但表示,未來對歐元區的援助,必須讓德國議會擁有更大的決定權。這個要求可能會放緩歐洲應對債務危機的速度。

德國憲法法庭星期三駁回了旨在阻止德國參與希臘以及其他歐元區成員國援助的訴訟,支持第一輪希臘救助計劃及歐洲穩定基金(EFSF)。

大法官佛斯庫裡(Andreas Vosskuhle)宣佈:「歐元區的金融穩定法和歐洲穩定機制基金有關對希臘的援助,不違反憲法第38條第1款的選舉權。」

大法官佛斯庫裡(Andreas Vosskuhle)在宣讀裁決時還表示,在提供援助以前:「聯邦政府有責任在提供援助之前,尋求預算小組委員會的批准。」

法庭同時裁決,國會不得批準可能造成日後國會不可預期負擔的援助案。

希臘,葡萄牙和愛爾蘭已經收到了來自歐洲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援助,而歐元區第三大經濟體意大利也面臨相同難題,正在努力實施一項樽節計劃。

經濟學家認為,這項裁決,可能會放緩德國對債務沉重的歐元國家提供協助的速度。

新唐人記者唐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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