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安全 專家:不該窄化成通知通報

【新唐人2011年9月22日訊】針對兩岸磋商中的投保協議,台灣官方認為,在拘捕後的通知通報談判,取得了初步進展,不過,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表示,臺商安全不該僅被窄化成通知通報,包括「律師在場權」、廢除「民事限製出境制度」等,台灣都應該主動提出 。

兩岸投保協議備受議論,台灣官方透露,臺商遭拘捕將採通知通報並行,不過,兩督盟表示,絕大多案件還會因為「有礙偵查」的理由,被限制通知,台灣方應提更多要求。

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說:「通知家屬,然後通報我方這邊,可能是法務部﹔我們認為,這樣絕對不等於臺商或國人人身自由受到保障,必須搭配家屬可以探視,讓我方官員可以探視,可以協助臺商委任律師,然後讓律師可以在公安訊問的時候在場。」

台灣正常的法律保障程序,在對岸都見不到,其實,立法院早已做決議,要求中共檢討公安居留臺商的制度,並建立提審程序。不過沒見到對岸改善,臺商受民事限製出境的情況也引擔憂。

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說:「因為我跟你在打官司,所以我要限制你出境,所以在中國不只是形式的問題,會面臨人身自由威脅,連一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都會面臨人身自由威脅。」

大陸臺商人身安全的地雷多,之後中共的秘密逮捕制度合法化,會不會有更多臺商被失蹤,民間要求台灣應與中方據理力爭。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進交、陳真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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