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貪腐 39名人員受判押監

【新唐人2012年2月19日訊】中國足球貪腐造價盛行,星期六(2月18日)鐵嶺中級法院對39名足壇人士判刑,判處涉案者罪行輕則罰款,重則長達12年有期徒刑。

鐵嶺中級法院審判中國足球反賭掃黑案,共有39人被判刑。

足協前副主席楊一民(Yang Yimin),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職務的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足球裁判員任職等方面的利益,受賄125.4萬元人民幣,被判10年半有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人民幣。

足協前裁判委員會主任張建強,被控12項國家公職人員受賄罪名,涉及金額273萬元人民幣,被判12年有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人民幣。

原陝西國力俱樂部董事長李志民被控收賄250萬人民幣,被判5年有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人民幣。

前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王珀被控敲詐勒索,判8年有期徒刑,罰款23萬元人民幣。

青島海利豐前老闆杜允琪,被控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判監8年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人民幣。

其他32名涉案嫌犯,有些人當庭釋放,有些人涉及盜用公款、非法扣留、賄賂貪污,判刑5年半不等。

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被罰60萬元人民幣,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被罰200萬元人民幣。

中國足球長期以來涉及賭博,黑哨裁判,假球醜聞,貪腐暴力。不滿的球迷紛紛轉向支持歐洲足壇。

兩天前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足球刑事案的9名嫌犯作出審判,有中國金哨之稱的前足球裁判陸俊被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罰金10萬,沒收非法所得81萬元人民幣。

新唐人記者黃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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