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法院判本·拉登遺孀女兒監禁

Play
Current Time 0:00
/
Duration Time 0:00
Remaining Time -0:00
Stream TypeLIVE
Loaded: 0%
Progress: 0%
0:00
Fullscreen
00:00
Mute
Playback Rate
    1
    Subtitles
    • subtitles off
    Captions
    • captions off
    Chapters
    • Chapters

    【新唐人2012年4月2日訊】巴基斯坦一家法院4月2日判處本•拉登的三名遺孀和兩個女兒非法居留罪,她們的律師說她們被判處45天的監禁。法庭並命令巴基斯坦政府安排遣返她們。

    律師哈里表示法官還判處她們罰款。“今天,所有五名被告被判有罪,判處45天監禁,另外每個人還被罰款,罰金1萬盧布,法庭還命令內務部做出必要的安排遣返她們。”

    拉登一名也門籍妻子的兄弟通過翻譯表示,她們對判決很高興,這樣她們就會回到自己的國家了。

    自本•拉登2011年5月在巴基斯坦境內被美國海豹突擊隊擊斃後,巴基斯坦政府一直為他兩位沙特籍妻子、一位也門籍妻子及兩名已成年的女兒提供保護。

    巴基斯坦官方還稱,他們將照看拉登的這些女眷直到她們被遣返回母國。

    分析人士表示巴基斯坦想把這些女眷扣留更長時間,因為一旦她們離開巴基斯坦就會透露為甚麼本拉登這個世界頭號通緝犯可以在巴基斯坦躲藏這麼長的時間,也許與巴基斯坦的情報機構的包庇脫不了干係。巴基斯坦政府和軍方曾表示他們與本拉登沒有任何聯繫。

    新唐人記者白蘭綜合報導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