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色素恐致癌 標準鬆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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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9月9日訊】製作碳酸飲料,所用的焦糖色素,先前已經在美國實驗證實,含有致癌物質4-MI,衛生署日前訂定國內焦糖色素的4-MI上限標準,每公克不得超過250微克,但其實這樣的標準遠比美國加州寬鬆了8倍之多。

    天氣熱,來到投幣機買罐碳酸飲料,倒進杯裡,喝起來沁涼暢快,不過,日前美國用動物實驗證實,讓碳酸飲料呈現褐色的焦糖色素,合成過程產出的物質4-MI,有致癌風險。

    民眾:

    「就…會少喝吧!」

    衛生署日前首度制定國內焦糖色素中4-MI含量上限。如果以一罐330CC碳酸飲料,約含1公克焦糖色素換算,裡面的4-MI不得超過250微克,不過美國加州訂定的標準是30微克,台灣整整高出8倍之多,國內醫師認為台灣標準太寬鬆。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 林杰樑:

    「政府主管單位不應該以WHO1980年代所制定標準,來制定目前可樂中、沙士中,含的4-MI標準,這樣是不合理的,因為在最近的研究報告,已經確定的證實,它在小老鼠身上是明確可以引起肺癌的發生。」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 馮潤蘭:

    「我現在知道美國定的,是指產品的標準,我們並不定產品,我們定的是色素,所以是不一樣的東西。」

    衛生署強調,只目前只是草案,尚未正式公告,但與國外差很多的食品標準,已經引起疑慮。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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