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車起火案 訪民成「替罪羊」?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6月10日訊】7號發生在中國廈門的公車起火爆炸案,至今已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傷。對於事故原因,廈門警方曾宣布是由於輪胎起火,但隨後不久當局又改稱案件為嚴重刑事案件,認為縱火者是一位長期上訪的民眾,陳水總。不過這一說法,馬上受到專業人士和很多民眾的質疑,網友認為,陳水總,極有可能做了「代罪羔羊」。

8號,福建省廈門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消息說:經警方偵查,7號發生的廈門公車縱火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陳水總是廈門本地人,59歲,已被當場燒死。

報導說,慘案發生的前一天,沒什麼文化的陳水總註冊了微博,並連發11條信息,敘述了他從今年3月上訪以來連連碰壁的過程。雖然外界一時還無法確認是否陳水總本人發布了微博,但這些博文已經被官方當成縱火證據。

北京律師 劉曉原:「我不知道警方還有什麼證據。那麼從官方媒體的報導來看,提到他發了微博。那個微博上也沒有說一定要怎麼製造爆炸案。」

去年5月10號,雲南省巧家縣花橋社區服務大廳,曾發生一起自殺式爆炸襲擊案件,造成多人傷亡。當時警方曾根據網上留言,認定已當場死亡的摩的司機趙登用是犯罪嫌疑人,但事後證明,是其他人製造了這起爆炸案。

北京律師 劉曉原:「現在上網的人很多,可能有一些人會在網路上發現一些對社會的不同看法。下次出現了一個重大事件,他們剛剛在場,就把他們鎖定為犯罪嫌疑人。鎖定犯罪嫌疑人要有充分的證據,如果警方有充足的證據,我希望它公開,因為這個也不是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

6月7號下午6點半左右,廈門一輛快速公車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起火,冒起黑煙。報導說,公車燃燒大約10分鐘後,至少發生三次爆炸。當時正值下班高峰期,車上擠滿近百人。廈門警方在調查後曾對外表示,事故原因是由於輪胎起火引發油箱燃燒爆炸。

民眾質疑,是否因為高層指示盡快破案,廈門警方才前後說法不一,將案件由責任事故轉為刑事案件。

廈門市民 曾先生:「現在有一些質疑,是否有高層的指示,盡快破案。是否要緩和中國最近連續發生的,包括北方、黑龍江連續發生的大火,是否有這種迅速破案、定性為刑事案件、減少社會輿論跟壓力,不知道高層上有沒有這種考慮。」

媒體報導,陳水總家住廈門思明區,因為生活貧困,想申領社保。但因警方過失,使他無法辦理社保,儘管開始上訪,但一直沒有結果。

新唐人電視 易如 採訪報導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