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田要求公開610成立法律依據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10月30日訊】大陸知名維權律師唐吉田,29號委託山東律師劉衛國、河南律師常伯陽,向雞西市雞冠區政府提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要求公開設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的法律依據,以及批准和備案檔。

唐吉田在申請書中表示,希望雞冠區政府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答覆,如果逾期不予答覆,他將提起行政覆議,並另行以資訊公開方式,要求上級單位雞西市政府,就他們不遵守《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行政不作為的違法性及處罰措施予以答覆。

據《明慧網》報導,610辦公室是由中共黨魁江澤民建立的,未經過立法程式,淩駕於憲法之上的,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大陸維權律師 唐吉田:「它長期以來,一個是針對法輪功學員資訊的收集、整理,對相關人員進行跟蹤、強制轉化,它實際上就是在處理這方面問題的總舵手,或者說總導演,它們協調、統籌,在這方面問題處理上,向員警、檢察院、法院等等,包括監獄勞教所,包括其他很多機構,實際上都要聽命於它。」

美國知名智庫詹姆斯頓基金會則認為,十多年來,「610辦公室」已從專門迫害法輪功擴大到迫害中國的各種宗教和氣功團體;其目標是禁錮、改造中國國民的思想。

大陸維權律師 唐吉田:「這十幾年,這樣一個機構,它們淩駕于員警、檢察院、法院等公開的機構上,製造了大量的人權災難,它又花了納稅人大量的錢財,卻不受任何法律制約,這樣的局面如果繼續存在的話,不僅對法輪功學員這個群體的人權是一個嚴重的損害,其實一定程度上危及到其他人群的人權,因為這些惡劣的做法,完全有可能擴展到其他人群。」

唐吉田指出,像「610辦公室」這樣一個機構的存在,應該讓世人來評判,它究竟應不應該設立?納稅人應不應該供養他們?這些問題,都需要進行法律上的一個解讀和明確的回答。

新唐人記者 朱智善 舒燦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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