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採訪被捕 議員助記者告香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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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5月24日訊】2011年7.1遊行後,遭警方以涉嫌阻街罪帶走的新唐人電視臺實習記者蔡珮雯,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的協助下,正式入稟區域法院,狀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非法拘捕及非法羈留,要求警方作出懲罰性賠償。

    何俊仁解釋由於事件的3年追討期限期臨近,故選擇作出起訴,他強調警方當日的拘捕行動侵害新聞自由,起訴是要警方尊重記者採訪自由。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當新唐人電視的信傳到警署,它更加沒有理由將她繼續拘留,所以該拘留由凌晨3點到第二天早上12點一定是一個非法羈留.而且2點將她逮捕時,是一個非法逮捕。」

    有關控告同時要求警方作出懲罰性賠償,以及聲明當時的拘捕行動違法。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就是將事實的真相記錄下來,然後讓大眾知道,從而監察警察不可以非法妄為,不可以越法辦事.這是目的。」

    何俊仁說,特別是臨近七一遊行,事關重大,必須讓警方知道要認真嚴肅處理。他又表示有信心勝訴。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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