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會動議 制裁海外人權侵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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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3 月 27 日訊】加拿大國會日前通過動議, 要制裁包括中國在內的海外人權侵害者,人權律師建議,制裁處分可以包括,拒絕簽證,驅逐s出境, 以及凍結在加拿大的資產。

    由IrwinCotler發起的動議獲得加拿大國會一致通過。動議要求加拿大政府制裁侵犯人權國家裡那些實施侵害人權的個人。

    動議的初衷是制裁那些酷刑和殺害俄羅斯律師馬格尼茨基(Magnitsky)的人權侵害者。

    國會議員 歐文。考特勒:

    “尋求和鼓勵制裁對謝爾蓋‧馬格尼茨基的拘留,酷刑或死亡負有責任的外國人”。

    外交部長長國會秘書David Anderson表示, 最後的動議針對了一個更廣泛的地區,也適用於中國的人權侵害者。

    外交部長長國會秘書 David Anderson:

    「尋求和鼓勵制裁侵犯人權的外國人」

    參議員Raynell Andreychuk表示,現在應該著手下一步立法。

    參議員Raynell Andreychuk:

    「開始立法的過程 - 如何起草這一法案,使之可以執行。有好的想法,也還需要有行動的能力。我們都將促使政府和官員找到方法和手段這樣做。」

    國際人權律師麥塔斯指出, 如果加拿大採取行動立法,制裁一般包括拒絕簽證,凍結人權侵害者在加拿大的資產等。

    國際人權律師 大衛。麥塔斯:「拒絕簽證,驅除出境, 將在加拿大的資產拿下,凍結資產。將資產賠償給受害人, 這是可能發生的事。 如果政府對動議採取行動。」

    麥塔斯認為此動議的正面意義還在於一旦人權侵害者們知道他們要為其行為承擔後果,他們會有所收斂。

    國際人權律師 大衛。麥塔斯:「有罪不罰使人權侵害更嚴重。人權侵害者認為他們可以逃脫懲罰,當他們知道他們不能逃脫懲罰, 他們會有所收斂, 動議的正面意義。」

    新唐人記者周荔敏渥太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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