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產品輸台須附官方產地證明 五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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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4 月 14 日訊】日本核災區食品輸台引發國人恐慌,食藥署已經訂出公告,必需檢附官方的產地證明文件,以及特定食品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符合規定,食品才能申請輸台查驗。

    食藥署表示,日本核災五縣 的福島、群馬、壢木、茨城與千葉縣生產的產品,目前仍未解除禁令。最快五月中旬以後,日本產品皆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文件,如果申報不實,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鍰;如果違法進口來自核災區的產品,最高可罰二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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