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爆胎事件多三成 高公局推服務區免費檢測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8 月 12 日訊】夏天氣溫較高,爆胎事故也因此增加,以103年為例,6~8月共發生137件高速公路爆胎事故,佔全年418件爆胎事故之33%。另外統計今年1~7月,高速公路發生多起爆胎交通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佔總事故死亡人數之17%。

南投宣導(圖片來源:高公局提供)
南投宣導(圖片來源:高公局提供)

高速公路局籲請用路人於上路前做好車輛保養及檢查。針對輪胎保養部分,應經常檢查胎紋、胎壓、輪齡之使用正常,輪胎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另行車途中如遇爆胎,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

清水偵測器(圖片來源:高公局提供)
清水偵測器(圖片來源: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協商服務區經營廠商提供胎紋深度計及胎壓偵測器,駕駛人可以向各服務區的服務台或保全人員借用或尋求協助檢測。

清水服務台(圖片來源:高公局提供)
清水服務台(圖片來源:高公局提供)

 

關西保全胎紋深度檢查(圖片來源:高公局提供)
關西保全胎紋深度檢查(圖片來源:高公局提供)

另車輛故障或遇緊急狀況時,應先啟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如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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