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弊案 趙藤雄判刑2年 緩刑5年定讞

合宜宅弊案 趙藤雄判刑2年 緩刑5年定讞(翻攝網絡)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12 月 25 日訊】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及合宜宅弊案,雖然在宣判前夕當庭大逆轉全部認罪,今日二審宣判將他判刑2年,罰金140萬元,緩刑5年(需繳公庫2億),全案定讞。同案被告、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則被重判21年,但他涉及收賄罪仍可上訴最高法院,尚未定讞。
      
          合宜宅弊案審理以來,趙藤雄都否認行賄,強調是迫於葉世文的刁難才給錢,「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高院原訂12月18日宣判,趙卻在宣判前遞狀聲請加開庭,並改口全部認罪,連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都一併認罪,坦承向公務員行賄2600萬元。

          當時面對法官訊問,趙在庭上不斷強調「我是真心認罪」,「檢察官起訴的都沒爭執,我都承認,希望法院可以從輕量刑,給我一個自新的機會。」
      
        今日二審宣判將他判刑2年,罰金140萬元,緩刑5年(需繳公庫2億),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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