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卷權釋憲羅瑩雪上火線 賴素如庭上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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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3 月 03 日訊】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 涉入雙子星弊案,遭到檢方聲押,因為不滿聲押庭中被禁止閱卷,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上午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賴素如在庭上,一度哽咽。

    法務部長 羅瑩雪:「真正犯罪的人,他對犯罪事實跟證據,他其實比檢察官清楚的多,如果他再要閱卷,其實他就是要知道,檢察官知道了什麼,想做什麼,進而想辦法去妨礙、阻止。」

    曾任總統馬英九黨主席辦公室主任的賴素如,被控收賄後,為了爭取律師閱卷權,提出釋憲,今天上午9點,大法官開庭言詞辯論,法務部長羅瑩雪率領檢方高層,出庭陳述,希望阻止律師閱卷權的釋憲案過關。

    法務部長 羅瑩雪:「所以如果這個權力這個機會再給他們的話,我們很擔心,我們的犯罪如何去偵辦,我們社會治安如何去維繫,所以這是全民的利益,智是一個很重大的事情。」

    賴素如方以及司法院,都支持律師在偵查中羈押時有閱卷權,法務部背腹受敵,賴素如的律師李宜光認為,目前的偵查不公開,是在迫害被告以及辯護人辯護權的手段,但是實際上是檢察官辦案的一個工具。辯護人在偵查中聲押庭沒有閱卷權,是等於完全沒有訴訟權跟防禦權的,不可能獲得實質有效的辯護,給予被告和律師充分的閱卷權,才是合於憲法規定。賴素如上台發言時,更是語帶哽咽。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偵查利益是不是大於所有的一切,人身自由都可以這樣被嚴重的剝奪。我還沒有被定罪的人,我已經沒有名譽,我也沒有未來,我也沒有人生,難到我們不能夠給其他被告,一個合理公平的對待嗎?」

    今天的釋憲案,請來15名大法官進行審理,由司法院長賴浩敏擔任審判長,依照「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此案在5月20日總統交接典禮前,將獲得結果。

    新唐人亞太電視 胡宗翰 黃庭鋒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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