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味全混油案一審宣判 魏應充詐欺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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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3 月 25 日訊】台北地方法院剛宣判味全公司混油案,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詐欺遭判刑四年,味全則判罰金1550萬元。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魏應充等13人和味全公司,觸犯刑法詐欺、虛偽標記、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假冒罪。


    被告包括:魏應充、味全總經理張教華、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味全中央研究所所長鍾美玉、副所長蔡文齡、糧油研發經理施介人、蘇瑞雯、分析檢驗中心協理陳榮輝、經理杜國璽、研發人員黃瀚慶、高玉貞、方便食品事業部經理林雅娟、協理林進興共13人,味全公司也以法人身分列為被告。

     

    魏應充本人在得知訊息後,向律師回簡訊表示「感恩司法,有一些事實上的誤解,謙卑自省,繼續努力。我們絕無黑心,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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