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馬來西亞案差異 看台灣外交空間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4 月 19 日訊】肯亞案、馬來西亞案,都是第三國收到中共要求,準備把涉案的台灣公民送到中國,這兩個國家都與台灣沒有邦交,但反應處置卻不同;專家與立委表示,從中也看到台灣可以努力的外交空間。

台灣公民海外涉案,台灣政府主張將人帶回台灣偵辦,在肯亞與馬來西亞案上,結果不同。

有平面媒體公布馬來西亞官員談話,表示在20名台嫌遣送回台後,中共曾再次要求,將其餘32名台嫌送往中國。但馬來西亞官員說,馬來西亞與台灣及中國,都沒有引渡條約,因此沒有義務接受中共要求。

而肯亞案,雖然台灣方的律師拿到法院禁制令,肯亞警方與機場卻不予理會。

民進黨立委 羅致政:「肯亞政府對外的說法,不論是講一個中國的原則也好,或是把這些人遣返他的國家,事實上,它主要不是從司法的角度上思考,或是從這些人有沒有犯罪思考,它是從政治上的角度思考;馬來西亞基於我們外交上的運作,它願意把人放回來,所以國際外交,還是有很多可以努力的空間」

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 嚴震生觀察,台灣和馬來西亞沒有邦交,另外,馬來西亞對中經貿依賴高,也不像菲律賓、越南等國家與中共有嚴重南海矛盾衝突。

儘管如此,台灣仍能透過外交溝通,阻止公民被強行送到中國。

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 嚴震生:「我們有代表處在那裡,而且平常跟馬來西亞也有一些掌握,肯亞這個地方,其實跟台灣,我們連辦事處都沒有,平常沒有互動,這是比較麻煩的」

從2011年菲律賓案、到今年肯亞、馬來西亞案件,中共與台灣的管轄權之爭,也看到台灣爭取外交空間與運作。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真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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