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資穎4點聲明談球鞋 為符合規定穿到破皮流血

戴資穎針對「球鞋爭議」,在社群媒體發表4點回應。(翻攝自「戴資穎/ Tai Tzu Ying」的臉書專頁)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8 月 17 日訊】里約奧運台灣羽球選手戴資穎,因為穿了非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贊助商YONEX的球鞋,可能遭到懲戒,戴資穎今天晚上在社群媒體發表4點回應,表示過去很多大型賽事為了規定而配合穿上YONEX的鞋子,結果「都打到腳底破皮流血、起水泡」,因為鞋子根本不適合,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適應。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與贊助商簽下合約,中華隊選手參奧運、亞運、世界盃、亞洲盃、湯優盃、蘇迪曼盃時,必須使用協會贊助商為中華隊準備的裝備,這次因為戴資穎未穿著協會贊助商提供的球鞋,引發所謂的「球鞋爭議」。

羽協秘書長蔡鴻鵬今天對「球鞋爭議」重申協會的立場,表示希望透過協調,能討論出折衷的方案,達到讓選手、協會、贊助商3方都能夠接受的「3贏」共識。

戴資穎則透過社群媒體發文表示,在規定要穿協會贊助商的鞋子之後,因為鞋子發下來的時間太短,無法更換甚至無法適應,也因為沒有時間適應鞋子,或者是鞋子根本不適合,讓她有很多大型賽會都打到腳底破皮流血、起水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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