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火燒車台檢方偵結 司機列殺人被告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9 月 10 日訊】7.19國道二號火燒車事件,桃園地檢署在今天(9/10)偵查終結,這起搭載大陸團遊客的火燒車事件,連同司機共26名人員喪生,調查認定遊覽車司機蘇明成,預謀縱火自殺,地檢署將司機蘇明成列為殺人案被告。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王以文 :「遊覽車火燒車26人死亡一案,經查台籍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並燒死車內其他乘客,惟蘇明成已死亡,所涉刑法酒後駕車,放火殺人等罪嫌,依法不為起訴處分。」

據調查,司機蘇明成,因私人及家庭壓力因素,預謀縱火自殺,7.19當天搭載陸客團的遊覽車在即將抵達桃園機場時,蘇明成在駕駛座潑油自焚,最後導致整車乘客一起葬身火海,釀下這場令人遺憾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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