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醫療分級! 大醫院「部分負擔」漲價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11 月 07 日訊】為了落實醫療分級,衛福部最快從明年1月起,調漲民眾到大醫院看診的「部分負擔」費用,如果不是經由轉診到醫學中心,區域醫院看病,門診掛號將得多付60元,急診得多付100元,不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批評,許多地區醫院資源不夠,本來對當地居民就不公平,現在政府沒有配套改善,就要調漲部分負擔,實在不合理。

衛生福利部次長 何啟功:「沒有經過轉診到醫學中心就醫者,調高門診部分負擔,由360元調升至420元。」

民眾沒轉診就到大醫院,門診費用確定漲價,以及到急診室依照檢傷分類,也要漲100元,調漲部分負擔來落實分級醫療。

衛生福利部次長 何啟功:「原則上這樣子做的部分,對民眾影響不會很大,同時考量到整個醫療分級,同時不要把重症醫療能量,做無謂的分散。」

原本民眾未經轉診到醫學中心就醫,從360元調漲到420元,不過如果依轉診到大醫院,則是少收40元,從210元調降到170元,區域醫院也從140元調降到100元,另外急診沒經過轉診,以及依照檢傷分類為3、4、5級的患者,則從450元漲100元來到550元,最快明年(2017年)1月就要實施,但民間督保團體跳出來質疑,政策沒配套,對偏鄉醫療有需求的民眾,根本不公平。

督保盟召集人 黃淑英:「現在對這些身障者,老人或女人,已經很不公平了,因為他缺乏社區的醫療服務,以至於他必須到醫院去,他就必須承擔已經高額的負擔,更不要說未來漲價對他們來講更不公平。」

民眾:「這樣子病的認定要怎麼處理?大病的話,去大醫院我覺得很合理,大病去大醫院不應該調漲。」

督保盟強調,要落實分級醫療,應該先將基層醫療提升,再來檢討部分負擔,不然民眾可能還是願意多花一點錢跑大醫院,甚至變成懲罰經濟弱勢民眾,能不能真正解決醫療資源浪費問題,還是未知數。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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