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遭勒令停業 2月10日起暫停服務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2 月 02 日訊】網路叫車平台UBER,進軍台灣四年仍違法營業,屢屢遭到政府重罰,開工第一天,公路總局就對UBER寄出11張罰單,總金額高達2億多元,並且勒令歇業,而UBER也隨後宣布,自2月10日起暫停服務。

以APP為平台,媒合司機以及乘客,讓駕駛可以以自用車,接送乘客,UBER網路叫車平台進軍台灣四年多,仍是違法營業,開工第一天,就遭到公路總局重罰,寄出11張處分書,總計裁罰金額 高達2.3億元,並要求勒令歇業。

北市監理所稽徵裁罰科長 連思源:「未經核准去經營汽車運輸業,他自行去調度派遣人家的自用車跟租賃車。我們把處分書寄出去以後,也會同時間發文給商業處,針對UBER,已經有給它做勒令歇業的處分。」

四年來,交通部對UBER公司開出513件罰單、裁罰金額7325萬元,儘管UBER已繳六千多萬元罰鍰,但新法上路裁罰金額更高,UBER公司宣布從2月10日起要暫停服務。

UBER台灣區總經理 顧立楷:「我們持續聽取台灣政府和民眾的意見,希望政府能為車輛分享經濟找到路徑,可惜一直無法突破僵局,因此宣布2月10號起,暫停UBER APP服務。」

UBER面臨交通部重罰,是否將因此被廢除在台灣的公司登記,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UBER登記資本額未超過5億元,是否廢除公司登記,屬於台北市政府管轄範圍,他同時強調,全球的新創產業都必須合法,UBER在許多國家都遭遇法規衝撞的議題,經濟部將持續關注,並協助產業做適法性的調整。

經濟部部長 李世光:「全世界國家都必須在這件事情上考慮,就是說他(UBER)是一個運輸業還是資訊業,他在台灣登記的是資訊業,但他實際上從事的是運輸業這樣的工作。適法性在整體,因為他是一個特許行業,中間怎麼樣進一步協助。」

針對UBER暫停台灣服務,交通部部長賀陳旦表示,並非想將Uber趕出台灣,而是希望雙方把握溝通機會,不要走到絕路。

新唐人 胡宗翰 林嘉韋 張媛婷 台灣台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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