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公證人新制 落實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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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2 月 20 日訊】力拚司法改革,司法院宣布,將啟動不動產交易的契約公證,未來不動產買賣契約,必須找公證人公證,雖然可以減少買賣糾紛,但卻多出了一筆,公證費用。帶您來關心。

    民眾買房之前,可得先做足功課,因為司法院推動司法改革,以後買賣房屋,必須找公證人公證!

    司法院秘書長 呂太郎:「譬如說買賣房屋土地,以不動產標的為交易的契約,要先經過公證。」

    啟動不動產交易契約得公證的規定,要保障民眾的權益,未來進行不動產交易,都必須找民間或者是法院公證人公證,像是房屋不動產,有沒有設定抵押或者是否遭到法院查封等等,都能在第一時間把關。

    司法院秘書長 呂太郎:「經過公證以後,大家權利義務就非常清楚是不是,那將來產生紛爭的機會就很小。」

    不過這樣一來,也會增加房屋買賣的交易成本,以目前的行情算,房價在500~1000萬之間,公證費要6000元,要是載明強制執行,公證費得要9000元,而房價1千萬~2千萬,公證費要12000元,如果是億元豪宅,可得花上28500元!雖然經過公證,萬一其中一方毀約,可直接強制執行,不用走訴訟程序,不過房仲也擔心,執行起來不容易。

    房仲業者 徐佳馨:「以現階段,全台不過100多位公證人的人數來看,他可能並沒有辦法去,符合一年大概二三十萬(件)左右的,買賣移轉需求。」

    就怕等待辦理公證時間太長,民眾可能反悔,為交易帶來變數,恐怕在落實上,還是有困難。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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