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行為失當罪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判囚20月

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案,今(22)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20個月監禁,成為香港首位卸任被定罪及判刑的特首。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2 月 22 日訊】香港第二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案,今(22)日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宣判。17日被被陪審團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被起訴、定罪的最高層級官員。原本至少求刑30個月,但法院聽取曾的求情後,考量曾過去40年的香港公職貢獻,減刑10個月,被判20個月監禁。曾蔭權成為香港首位卸任被定罪及判刑的特首。

法官表示,本案嚴重點在於曾違反誠信,被告是行政長官,須對香港人民負責,也受港人與中央政府信任。

三項控罪一成立,將續審它罪

曾蔭權被控三項罪名當中,已成立的這項控罪,指其在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DBC)的廣播牌照申請案時,沒有向行會申報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進行的商議。陪審團表決以8比1裁定成罪。

至於,另一項陪審團尚無法裁決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預定今年9月重新審理。

曾蔭權求情減刑

據港媒《東方日報》日前報導,曾蔭權近日四出尋求政商界人士為他撰寫求情信,希望法官宣判時可以扣減刑期,並希望有關方面不再重新審訊,甚至放棄檢控首項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曾蔭權20日被法官裁定收押時,與家人無言對望,進入羈留室,與親友點頭,並隔著玻璃與妻子說話,神情哀傷。

曾蔭權現年72歲,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1967年加入香港政府,香港主權移交後,2001年接掌政務司。2005年曾蔭權經補選出任特首,2012年6月30日卸任。卸任後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梁振英會是下一個?

時事評論員周曉輝分析,曾蔭權被定罪,梁振英離卸任的日期也進入倒計時,誰也不能保證新當選的香港特首不將梁振英收受賄賂的相關材料交給廉署,誰也不能保證梁振英不步曾蔭權的後塵。

港人促查的對象,還有他↓↓↓↓↓
逾七成港人 促廉署調查梁振英受賄 
查梁振英涉貪 港廉政署女神探「被離職」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