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女童割喉案宣判 龔重安二審再判無期

龔重安強調自己沒有精神病,二審仍獲判無期徒刑。(資料照片)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5 月 09 日訊】台北市北投區女童割喉案的被告龔重安一審獲判無期徒刑,他自認沒有罹患精神疾病,請求法官處以極刑;高院今天(9日)二審宣判,仍判無期徒刑刑。

龔重安2015年5月29日遊蕩到母校文化國小翻牆進入,拿出預藏水果刀殺害8歲女童。檢方以惡行重大而向法院求處死刑。

一審法官認為他患有思覺失調症,不自知也未就醫,有治癒或改善的可能,非屬無教化遷善之可能,判無期徒刑。

檢方不服上訴。龔重安也強調自己沒有罹患精神疾病,還曾要求法院傳喚台北看守所員工及精神科醫師,表示願配合鑑定。但辯護律師聲請補充精神鑑定,並聲稱龔已病到不清楚自己的言行在說什麼。

二審法官認為,心理鑑定龔有精神疾病,但平時無就醫紀錄。原審認為預備殺人,雖然二審認定不是預備殺人,但審酌龔無故殘酷殺童,因有幻體、妄想的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認定有醫療可能,維持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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