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弊案 北檢起訴19人 何壽川遭求刑12年罰3.6億

永豐金弊案 何壽川遭求刑12年罰3.6億(資料照片)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8 月 17 日訊】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 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歷經兩個月的調查,今天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並對三寶董事長李俊傑、元太前董座劉思誠發布通緝,其中,何壽川遭求刑12年,併科3.6億罰金,沒收1200萬美金。

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被控涉及三寶建設超貸案、違法放貸給妻子張杏如曾經擔任董事的「star city」公司案,挪用永豐餘資金承租上海1788大樓等三大弊案。

何壽川、廖怡慇、張金榜、陳佳興分別因犯嫌重大、有串滅證之虞,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兩個月,但由於羈押期限屆滿,今天一早被檢方提解到庭,將移交北院開庭審理是否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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