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無罪 北檢不服提上訴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9 月 18 日訊】再來看到,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台北地院日前判馬英九無罪;北檢今天指出,此判決將憲法「院際調解權」誤解為「人際調解權」,認事用法均有違誤,因此,提起上訴。

4年前,一場馬王政爭風暴,演變成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和教唆洩密,台北地院依憲法賦予總統院際調解權,判決無罪,北檢不服提起上訴。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 周士榆:「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係屬總統政治上解決之虛權,為僅具輔助及填補功能之象徵性權力。原審判決將憲法院際調解權,誤解為人際調解權,另創設總統得以模糊之,潛在可能發生之院際爭議標準。」

罕見召開記者會,砲轟台北地院獨任法官的見解,4年前8月31日,馬前總統在聽完黃世銘報告後,將案情洩漏給江宜樺和羅智強,法官認定有洩密,卻因為憲法賦予院際調解權,成了法令上行為阻卻違法而不罰,北檢認為王金平跟柯建銘並非代表立法院,根本就是將院際調解權無限上綱,簡直錯誤引用憲法。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 周士榆:「逕認102年9月4日係黃世銘,自行選擇向時任行政院長之江宜樺,為洩密等行為,與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判決認定,黃世銘係受被告教唆而洩密之事實不符,顯然有誤。」

質疑北院忽視當年黃世銘有罪判決,分明就是自相矛盾,對於北檢提出上訴,馬辦也發出聲明,強調元首依法處理關說案卻變成「違法洩密」,總統基於權力責任,與幕僚討論憲政風暴危機處理,竟然被起訴洩密,北檢從不提柯建銘的行為是否是關說,反而總是以憑空臆測的方式推論,令人感到不可置信,北檢反擊北院的判決,全案上訴二審,總統「院際調解權」該如何解釋,肯定成攻防焦點。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