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浪微博「霸王條款」 遭強力抨擊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9 月 18 日訊】日前,大陸新浪微博發出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定公告,宣稱新浪微博擁有或部分擁有用戶所發的微博內容所有權,公告一發,立即遭到來自各方的批評。

9月15號晚間,新浪微博發出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定公告,公告要求,用戶發布的微博內容為新浪微博獨家擁有,還要求用?要配合微博對第三方使用者提訴,收益?歸微博所有。

這一新版使用協定引發討論,並被稱為是「霸王條款」。

廣東金粵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 陳毅龍:「它這個嚴格來講應該無效,這個著作權歸作者呀。你又不是跟著一起創作,你也沒有利用任何資源來進行創作,你只是說在這個平台上發表,這個肯定是不行的,肯定是一種霸王條款。」

網絡公司高級法務官林華對媒體表示,平台想要拿到創作者的版權,需要簽訂協議,但這個協議需要合法、有效,符合起碼的公平。另外,根據中國大陸的《合同法》五十四條,有失公平的合約是可以撤銷的。

因為批評聲浪高漲,9月16號下午,新浪微博再發公告修改上述協定的部分內容。

更改後的新版使用協定第1.3條規定: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微博內容即指用戶在微博上已發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發表、複製、轉載、更改、引用、鏈接、下載、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內容等。

第1.5條則規定: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私自複製、使用、編輯、抄襲、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發布微博內容等行為)採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訴訟等必要的維權措施。

但是,不管怎樣修改,新浪微博主張擁有或部分擁有用戶所發的微博內容所有權,這一點始終沒變。

此外,新版使用協定第8.3和8.4條款還規定,如果用戶違反有關規定,微博有權不通知即採取一切手段減輕或消除其影響,並由用戶承擔一切損失和後果。

紐約大學訪問學者 滕彪:「現在它就是明目張膽的制定這些讓網民非常憤怒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規定,也都是中共它控制信息,審查思想的需要。它刪帖、銷號,是控制言論的一個手段,它要把內容的版權據為己有也是一樣,它要財富整個的這個影響力,它實際上是政府的財產。」

新唐人記者 常春 陳建銘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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