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佔領案 黃之鋒等人押後判決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2 月 08 日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16人,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在旺角清場時違反禁制令,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原定星期四判刑,但法官聽取求情後,指再擇日判刑。

大批支持者下午到高等法院聲援黃之鋒等人,岑敖暉在庭外表示,各人已有即時入獄的心理準備。他指,目前香港的民主運動在制度內外皆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和打壓。

學聯前副秘書長 岑敖暉:「如果這個是梁振英政權、以及林鄭月娥政府或北京政府,給香港年青人、給香港民主運動朋友挑戰的話,我們會一一面對和克服。」

他重申對當年的行為絕不後悔。

學聯前副秘書長 岑敖暉:「我們不僅不會後悔,我們很光榮自己可以成為參與雨傘運動的一份子。對於公民抗命、對於對抗一個極權政權,對於對抗威權政體,我們做的事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辯方代表律師指黃之鋒等人被捕時未成年,加上有案件仍在終審法院待審,認為法庭要顧及整體刑期性質,並索取感化報告,考慮其他判刑選擇。法官決定押後判刑。

黃之鋒庭外表示,仍未知法院何時會宣判,會以平常心面對判決,並強調專注投入民主運動。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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