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大翻修空污法 擴大管制 提高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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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2 月 14 日訊】星期天,環團將在台中、高雄發起反空污遊行,要政府加速解決。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空污法重大修正草案,擴大管制面向,也大幅提高罰則。

    環保署長 李應元:「尤其對人民權利義務的管制事項是很明顯的。十年以上車輛,排放標準,可以處罰。空間上新增第40條,地方政府可以設管制區。」環保署長 李應元:「人造衛星所看的,印度次大陸、中國大陸、東南亞的上空的污染源很明顯,(台灣)來自境外污染又受季風影響。」這次草案鼓勵淘汰老舊車輛。並增加吹哨子條款,保護員工檢舉。而對於工廠超量排放污染物,處罰對象擴大到負責人與監督策劃人,最低刑責6個月徒刑,最高罰鍰提高20倍到2000萬元,還追繳而獲得的不當利得。另外,空污基金移動污染源的空污費,其中2成將給地方政府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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