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院裁定 Uber屬交通運輸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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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2 月 21 日訊】產業消息來看到,歐盟最高法院裁定,叫車軟體Uber不是科技業,而是一家計程車公司,因此,必須接受更多法律方面的管理規範。

    Uber是全球知名的網路叫車平台,不過卻也是爭議最多的一個。

    新聞主播:「今早Uber CEO對一名前僱員,展開性騷擾指控調查。」

    新聞主播:「Uber CEO新麻煩,對乘坐Uber時的一段視頻,表示道歉。」

    新聞主播::「Uber CEO新醜聞,和旗下司機吵架被拍下視頻。」

    除了性騷擾、性侵、以及內部醜聞、計費錯誤、大規模數據洩漏等麻煩不斷,由於Uber駕員可隨意兼職,迴避了各國政府對計程車業者的法律規範,遊走在法律邊緣,也引的計程車業者不滿。

    紐約計程車司機 Sergey Babayev:「我們哪裡在賺錢,我們在賠錢。」

    紐約計程車司機 Eric Kyeremateng:「現在司機都跑去開Uber了。」

    紐約計程車司機 曹耀均:「五十萬買的計程車牌照」

    紐約計程車司機 Henry:「我們沒生意了。」

    不過,週三,歐盟最高法院裁定,Uber是運輸服務公司,而不是Uber自詡的網路服務公司,需要施行和計程車公司相同的法律規範。

    這意味著,因為規避法規和繳稅而在很多城市禁止的Uber,將受到運輸業、計程車等相關法律規範,有嚴格的管理、還有可能需繳稅。

    紐約市民 George Hu:「我們得適應Uber,必須進行管理,看怎麼把它們平衡好。」

    Uber表示,歐盟法院的裁決,對他們在歐洲市場暫時沒有明顯影響,他們也已經減少了多項服務,特別是可能涉及違法的服務。

    新唐人記者 宇亭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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