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遭判刑3月:不後悔.禁錮不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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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1 月 17 日訊】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在2014年占領旺角期間沒有遵從禁制令離場,被控告藐視法庭罪,香港法院今天上午宣判,黃之鋒3個月、黃浩銘4個半月徒刑,岑敖暉與其他13名被告則被判緩刑。而這將是黃之鋒第二度因學運入獄,黃之鋒說,對於自己的行動不後悔,還說「他們可以禁錮我們的身體,但無法禁錮我們的思想」。對於判決結果坦然無畏,強調香港人如今已經「沒有放棄的餘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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