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陸生共諜案 高院仍判1年2月徒刑

周泓旭陸生共諜案 高院仍判1年2月徒刑(翻攝自網路)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4 月 26 日訊】陸生周泓旭涉嫌在台發展組織未遂案,遭控違反國家安全法,一審被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2月;今天上午,高等法院上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1年2月徒刑。

二審審理期間,台北地檢署又查出周泓旭利用新黨黨工王炳忠等人策畫「星火T計劃」、「燎原新聞網」發展組織事證,移請高院併案審理。高院法官認為,該案是新案情,與周案無關,因此退回北檢另行偵辦。

高院宣判後,考量周泓旭的羈押將在本月27日屆滿,立即召開延押庭,仍認為周泓旭否認犯行,恐有串證、逃亡規避審判之虞,可能將延押,最遲下午做出書面裁定,訊後諭令周還押。

曾來台取得政大企研所碩士的周泓旭,去年2月再度以商務名義來台,檢調蒐證指控周泓旭涉接受中國黨務機構官員委託,來台以利誘遊說有機會接觸外交部機密的「A男」替中方工作,承諾給他每季1萬美元報酬,但「A男」不同意舉報。北檢偵查後,依違反國安法的發展組織未遂罪起訴周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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