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情緒勒索 懂得判斷與自我保護
文:易禹昕(健康傳媒)
最近,台灣連續發生幾起震驚社會的情殺案,兇手手段兇殘,而回頭探究兇手身份,發現兇手平時日常生活也如正常人一般,並無特殊之處。兇手難道不怕法律的制裁嗎?或者是兇手想利用分屍的行為,來躲避法律的追緝?
而報章媒體紛紛以「恐怖情人」來形容兇嫌的特質,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主治醫師黃卓尹表示,目前這些案件很多,有些是交往的對象,有些僅是追求者,所以很難從一而論。醫學上也沒有「恐怖情人」明確的定義與診斷,簡單來說,若在與伴侶相處的過程中感受到不舒服、壓迫感與威脅感,大概就符合恐怖情人的概念;在這些人身上可能會出現一些言語或行為上的暴力,也可能出現情感上的勒索,如以死相逼等等,想藉此控制或影響另一伴。
黃卓尹說,每個犯罪者的心理狀態或思考模式都大不相同,除非透過完整的會談,否則大部分的時候只能透過猜測的方式去推敲其背後的犯罪動機。大部分的犯罪者都深知犯罪的後果,或者是相對應的刑責等等,所以兇手的行為與他當下的判斷、情緒、理性運作的層次等都有所關聯;可能是計畫已久的報復行動,可能是源自於某個衝動之下的決定,或是某個情緒上過不去。
「恐怖情人」可能有這些特質
黃卓尹認為,恐怖情人的心理成因,很難從一而論,有太多的可能性,大致有以下幾種特質,可能有人全部都有,有些也許只有其中幾種:
(一) 情緒易怒、起伏大,衝動性較高:這類人情緒波動比較大,情緒控管不好,衝動性比較高,抗壓性比較低,問題解決能力比較不足,遇到困難或不如己意的發展,很容易有情緒上的波動,甚至出現暴力言行,如自傷或攻擊等。
(二) 多疑,沒有安全感:會想掌握伴侶的行蹤、查勤,限縮伴侶的交往空間,並剝奪隱私。
(三) 自我中心、不在乎他人感受:視伴侶為自己的附屬物,希望對方以自己為生活重心;有些人在親密關係剛開始時,對伴侶大多是非常討好的,但時間久了就變得予取予求,認為什麽都應該要聽我的才對。另外,有部分人過去可能沒有被拒絕或失敗的經驗,在面臨感情上的困擾時,可能無法接受,甚至有憤怒的情緒。
(四) 依賴性很強、仰賴另一半而活:這類人與上述的類型恰好相反,他們以伴侶為生活中心,而這類人從過去的成長經驗、與人建立關係的過程中常常沒有安全感,低自尊,害怕被拋棄,對人際關係也不信任,很需要依附到另一個人身上。這類人依賴感很重,當面臨到關係決裂時,他就覺得自己的世界要崩塌了、覺得沒有人可以救自己,可能會出現相對應的情緒波動與行為。
(五) 暴力史、物質濫用:研究顯示,若過去有用暴力處理情感關係的習慣,未來再犯的機會還滿高的。此外,如果加上長期的酗酒、或者使用毒品等物質濫用之問題,這些人的行為在這些物質的影響下,其判斷力、衝動控制也會變得比較差,情緒波動就會變得更大,甚至會出現類似精神病的症狀,像是一些忌妒妄想、幻覺、覺得伴侶對自己不忠等等,這樣的確也有可能增加其使用暴力的風險。
如何判別伴侶的心理狀態?
黃卓尹提及,平時精神科醫師評估一個人的心理狀態,會從認知、言語、情緒和行為這4個面向,觀察這個人是怎麽想的、怎麽說的,情緒有怎麽樣的變化,他的表情和行為怎麽樣,這些都可以反應他的心理狀態。
而在剛開始熱戀期的時候,每個人通常都會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也會給對方最大的包容,所以一開始出現一點點、比較不是你預期中的情緒變化時候,大部分的人會幫忙合理化伴侶的行為,會認為「啊!應該是我太任性啦」、「他就是最近狀態不好啦」,反而沒有注意到這可能就是某個警訊,也沒有觀察到這個人真正的人格特質、行為模式是怎麽樣,這是可能特別需要注意的部分。
該如何避免憾事發生?
如果真的發生危險該怎麽辦?黃卓尹提醒,危險會發生往往會是雙方互動的結果,不一定是單方面,如果一個人一直挑釁,另一個人沒有反應,那就不一定會有衝突,所以要避免挑釁的言詞、戳對方的痛處、或是去貶低對方、踩對方的地雷,激怒對方就是讓自己陷入危險的境界。
一個人處在憤怒的情緒中,理性就會消失,那就會做出許多匪夷所思、危險的行為,所以維持理性溝通是很重要的事情。而情緒上來最好的方法是離開現場,最好也不要兩個人單獨在密閉的空間,要到人多的地方,避免衝突越演越烈。
向法律求助也是一個途徑,現在《家暴法》的保護範圍已經不限定伴侶間一定要是夫妻關係,只要是情侶,或是前情侶、配偶、前配偶,一起住的、或是沒有一起住的,都符合《家暴法》處理的範圍。遭受暴力對待的狀況出現時,一定要適時報警,考慮申請保護令,在之前也可以適時地保留證據,或是尋求相關的社福單位的協助,撥打家暴專線113等等,這都是可以保護自己的重要資源。
協助控制慾過強的伴侶走出桎梏
想要改變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是非常不容易的,人格特質與基因、家庭、成長背景、生長過程有關。在大部分的時候,我們可以適時提醒另一伴的某些行為讓自己很困擾,像是對他說「你的某些特質讓我困擾了,影響到我們的關係,讓我不舒服、讓我有壓迫感」,用溝通的方式去嘗試,讓他在這些行為模式上做一些調整,但前提是這個人可以溝通,有辦法理性地去討論,雙方的關係也夠穩定。不過,黃卓尹建議,如果出現暴力行為,果斷地離開仍是最安全的方法。
最後,黃卓尹解釋,恐怖情人的類型非常的多元,可能是傷人、傷害自己挽留對方、或情感上的勒索,因此,恐怖情人很難講說有一個共通的特質。但一般人要懂得自我保護,勇於求助,凡事不要自己一肩扛,要知道確保自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必要時也可以尋求醫療端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