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首例執行死刑 李男殺妻女遭槍決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8 月 31 日訊】火線新聞來看到,今天(31日)下午3點37分,蔡政府執行了任內第一次的死刑。對象是曾因家暴被判刑入監,出獄後犯下持刀刺死前妻、擄走6歲長女燒炭的41歲男子李宏基,李宏基在2016年12月28日,就被判死刑,今天執行,來看今天下午法務部召開記者會的情況。

中華民國法務部長 蔡清祥:「我們用最審慎的態度、還有最嚴格的標準,來審核死刑的執行。(本件李案)並沒有聲請非常上訴跟再審的理由,同時,也沒有停止執行的情形,也沒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所以最後我就批准了本件的執行。」

中華民國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對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所指的,情節最重大的犯罪,已經構成。(最高法院判決書)所犯的情節、跟審判的過程,認為他無教化的可能性。我們的死刑政策就是,逐步減少死刑的使用。國人不要有錯誤的觀念,說殺人不會判死刑、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判死刑也不會被執行,這是絕對的錯誤。」

李宏基死刑案,2016年就定讞,他2014年在幼兒園公然殺死前妻、擄走6歲女兒燒炭導致女兒死亡,審判中還威脅妻子的家人。法務部今天說明死刑政策,持續採取「廢除所有的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嚴謹死刑的偵查與審判程序」,以及「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等措施,審慎使用死刑,以兼顧社會正義及人權保障。台灣前一次執行死刑是馬政府2016年5月卸任前10天,目前還有42名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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