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引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港人提司法覆核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0 月 04 日訊】火線新聞,馬上來看到,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4日)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引用緊急法訂定《禁止蒙面法》,從今晚午夜起就要實施。法律界質疑違反基本法、侵害人權,港人傍晚向高等法院提起司法覆核,要求禁止政府施行。民主派憂心,是特首陰謀動用緊急法的起步,是香港跌入極權社會一大步。黃之鋒呼籲國際社會起身反對,關注香港可能真正戒嚴,淪為警察國度。

10月4日,陷入四面楚歌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援引97年前殖民時期的《緊急法》,繞過立法程序,宣布制定《禁止蒙面法》,她聲稱,是為了平息香港不斷升級的暴力。

香港特首 林鄭月娥:「由於目前情況,已明顯導致嚴重的公眾危險狀態,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在今天上午的特別會議中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行使權力,並作出新的規例,以禁止戴面罩為名稱,這基本上是一個《禁蒙面法》。」

林鄭示,禁戴口罩的禁令,週六5日生效。緊急法上次動用是半世紀之前,允許當局「制定任何規定」,只要當局認為是符合公眾利益;不過法律界質疑,這違反1997年的基本法,岑敖暉(Lester)及郭卓堅,傍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禁止港府施行。

香港民主黨主席 胡志偉:「港府為何要火上加油。政府明知用蒙面法,其實改變不了現實的社會環境。最重要的是希望,動用緊急情況條例的第一步。」

自1997年香港被中共控制以來,《禁止蒙面法》首度實施,違反者可能被判處一年監禁或2萬5千港元罰款。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Joshua Wong)呼籲國際社會,反對該法實施。

香港眾志秘書長 黃之鋒:「由於《緊急法》可能實施《禁蒙面法》,我強烈呼籲國際社會留意,香港可能很快、在未來數小時或幾天內,實施真正的戒嚴令。世界必須與香港站在一起,反對將香港變成一個戒嚴的『警察國度』。」

香港人權監察發表聲明,強烈反對該法,強調市民有蒙面的權利,對於維護個人與親友的隱私、人身安全、職業穩定,非常重要。不少香港人擔心,《禁蒙面法》敲響香港跌入「極權社會」的第一記喪鐘。

新唐人亞太電視 國際新聞組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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