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禁蒙面法本身更可怕? 專家:立法手法打開魔盒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0 月 05 日訊】港府週五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激起軒然大波。專家認為,比《禁蒙面法》本身更可怕的,是港府52年來首次啟動《緊急法》,可能打開行政獨裁的潘朵拉魔盒。

港府週五宣布,引用1922年殖民地時期制定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又稱《緊急法》),來制定《禁止蒙面規例》,自10月5日起,禁止任何人在參與合法或非法公眾活動時佩戴蒙面物品,包括口罩、防毒氣面罩眼罩、或用顏料塗面等。違者最高判監1年、罰款2.5萬港元。

公民力量創始人 楊建利:「如果今天天冷了,我圍了個圍巾出去,叫不叫蒙面?所以這裡面就有一些很難說清的法律界線,這就給執法者很大的任意性。」

香港立法會議員 葉建源:「它現在的說法是有利於這個所謂的止暴制亂,但我相信這樣的做法會令社會更加動盪,大家的對立會更加尖銳,而(人民對)政府的認受程度會更加低。」

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認為,禁蒙面法「既不治標,也不治本」,只會引起更多香港市民的不滿,只有回應民間五大訴求,才能結束示威。

英國外相藍韜文也表示,「香港問題的唯一解決方法是政治對話」。

公民力量創始人 楊建利:「香港人的決心非常大,你既然用這麼惡劣的手法來處理香港人正當的政治要求,等於火上澆油。這只能說明港府和北京需要這種激烈的衝突,為他們實施更加殘酷的手段來提供一種口實。」

港府前中央政策組顧問劉細良對《德國之聲》表示,比《禁蒙面法》更可怕的,是港府啟用《緊急法》來通過《禁蒙面法》的手法。因為在《緊急法》之下,一旦特首及行政會議認定「情況緊急」,就可以自行的就出入境、通訊,逮捕等事項訂立緊急規例,而無需立法機關先行審議,等於讓獨裁的權力集中在行政長官手中。

香港立法會議員 葉建源:「緊急立法就是指,本來政府在正常情況下沒有的權力,特別是立法的權力,現在它自己賦予了自己。這種做法我相信社會上是會嘩然的。這樣也能夠做的話,就可以做更多其它的事情。」

公民力量創始人 楊建利:「另外它可以用出現緊急狀態的口實,來停止香港的一切正常的政治生活,比如停止區議員選舉。這個惡果是非常嚴重的。」

《禁蒙面法》推出後,香港恆生指數週五跳水收跌1.11%。香港建制派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質問港府:「為什麼要用這種極端的方法,令國際社會對香港的印象改變?」

《禁蒙面法》將於16日立法會復會後,遞交立法會審議。審議前局勢將如何發展?能否在立法會過關?受到各界關注。

新唐人記者 林瀾 梁珍 宋碧龍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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