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國法官一致決:酷刑.程序失靈「邱和順案需重審」

【新唐人亞太台張東旭2019年10月18日綜合報導】模擬亞洲人權法院今年第一案「邱和順訴中華民國台灣案」,17日在台北宣判,7國7位法官全體一致決,要求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重審邱案。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Asian Human Rights Court Simulation , AHRCS)為目前唯一由公民發起的區域性人權法院。今年第一案審理與台灣政府纏訟23年的邱和順案。5月第一次準備庭,7月第2次準備庭與審判庭,在10月17日下午4點由審判長馬永貴法官(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委員)宣布判決結果;日本、台灣、孟加拉、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等7國的7位法官達成全體一致決。(延伸閱讀:七國模擬亞洲人權法院 台北開審.亞洲邁步

法院認定被告邱和順權利遭政府嚴重侵害

法院認定,被告中華民國政府,有侵害原告邱和順權利之處,在於內國(台灣)法院在勘驗原告主張有共同被告受酷刑之錄音錄影紀錄費時過長、並且證據保存不全。在證據考量方面,內國法院使用可能有刑求取得自白的「真實風險」之證據,也侵害了被告的權利。另外,本案法官重複參與審判、無法捷運證人、耗時23年才判決定讞,法院程序嚴重失靈。

長期單獨監禁.腳鐐.長期待死 「殘酷不人道.有辱人格」

在23年間的司法程序往復間,原告邱和順,在沒有重大安全理由的狀況下被單獨監禁四年、羈押期間長達18年,配戴沉重腳鐐、與死囚長期停留在待死狀態,都是殘酷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待遇,嚴重侵害邱和順依據《聯合國公民政治與權利公約》與國際習慣法上的權利。

判決嚴肅表示,「基於以上顯而易見的法庭程序失靈、法律與事實認定的重大錯誤、程序的過度延遲、上訴程序案件往返耗費大量時間,法院要求被告的最高法院重新審查被告法院對原告所為的定罪及處刑,以公正且必要的方式,彌補並糾正前述原告所受基本人權的侵害,以利原告基本人權的保障與維護,並確保司法正義的實現。在此之前,原告各項基本權利,尤其是原告的生命權,仍持續受到嚴重不法的侵害。」(判決中英全文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部分各國法官及顧問群,7月25日在臺灣民主基金會的柏林圍牆遺跡前合影。(圖/模亞提供)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部分各國法官及顧問群,7月25日在臺灣民主基金會的柏林圍牆遺跡前合影。(圖/模亞提供)

原告邱和順委任律師:螢光燭火探照前路

原告邱和順委任律師尤伯祥,在判決宣布後表示,30年時間,有許多律師投入邱和順案辯護,他們始終相信邱和順是清白且無辜的,並堅持「邱和順始終沒有受到公正法院的審判」。尤伯祥說,雖然正義遲到,然而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是正義的先聲,相信這判決在個案意義之外,也暴露出台灣法院對程序失靈的現實狀況,期許所有人的努力可以促進台灣刑事司法的檢視與改進。

邱和順的律師指出,台灣法院對邱的判決不公平正當,處遇也違反了最低標人權與人道的標準,是對於文明正義且人道的侵犯,也違反了作為一個法治國國家最低的信任與尊嚴。因此原告方要呼籲台灣政府因應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的判決,透過再審、非常上訴或特赦,立即終結對邱和順人權的侵犯。

尤伯祥也轉達判決宣判當日早上邱和順對於判決的看法。他第一想感謝社會各界仍然有人如螢光如燭火在生命幽暗的角落奔走與奮鬥。從被起訴到現在總共被判了13個死刑,如果沒有人看見他,他可能早就腐爛於看守所的一隅。另外,他也想感謝許玉秀前大法官讓他的案件有機會進入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受到檢視與討論。

他第二想表達他跟陸晉德先生都是失靈司法程序的被害人,他並不恨陸先生,對於陸定在審判庭後的發言也十分感同身受、也非常感謝。他也希望在這個案件之後,台灣不再有人如他一樣,在幽暗處被關到腐爛。

被告方律師:人權法庭動能,推進國家肩負當事人的掙扎向前

被告中華民國政府方律師,由李宣毅代表發言。他表示在香港、東亞、新疆等看到很多人民、企業或是各國政府受到許多(政府)主權的強制壓制,「民主法治與人權的普世價值要如何維護?」這一議題越來越重要。台灣應該要在這個重要舞台,來展現自己在東亞區域的價值。

被告方律師表示,這次的模擬亞洲人權法院,被告方辯護團努力促成中華民國方檢視法安定性的需求、注意被害者遺族的需求;確認法庭的地位、功能與應該適用的法律,並且重視人權法庭應該尊重中華民國的司法主權。

李宣毅說,這次的案件是真的、原告是真的、人權法庭上的討論也都是真的。一般而言,國家力量總是強於公民聲量,但本人權法庭這麼強的能量來源,是由邱和順本人、與被害者家屬的參與,這能量支撐了人權法庭的正當性與實質的討論內容。被告律師呼籲國家,要勇敢正視這個人權法庭所呈現的動能、也正視台灣自己在東亞應該扮演的角色,「在看到兩個台灣公民與他們的家庭在案件中掙扎時,國家必須向前」。

前大法官許玉秀:亞洲人權法院,讓受苦的人可以喊痛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發起人、中華民國前大法官許玉秀教授總結表示,她想對所有的亞洲人說,「亞洲人權法院就是一個受苦的人可以喊痛的地方,而人們的痛苦需要得到撫平。」

模亞法院,匯集許多國家的專家學者參與,七國法官,第一屆選在台北主辦完成。許玉秀表示,對於台灣而言,在國際上爭取地位已如此困難,模亞法院似乎很遙不可及,但我們看到「台灣社會其實是辦得到的,這件事情對我們國家很重要、對人民很重要,對其他國家正在受苦的人民也很重要,它是個必要的存在。」

「國家的司法與行政系統,要有能力知錯改過」

許玉秀也期許國家的司法與行政系統,要有能力「知錯改過」。她說,大人老是告訴小孩子,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這個善是最大的善。犯錯難免,但「要有知錯認錯與改過的能力,這樣的大人才有資格告訴小孩這句話。」她認為,法院是個「定是非講對錯」的地方,期許在法院的審判系統、警察的行政系統,到整個司法系統都能成為知錯改過的人。

「模亞院判決,必形塑出其能量」促成改變

許玉秀樂觀看待模亞院的影響,「集結眾人的信念,改變就會發生」。她指出,世界上運作最成功的歐洲人權法院,所做判決雖然沒有拘束力,但其論理有說服力、公信力,也會受到其以外的國家學者與實務援引。相較於歐洲人權法院,模亞院在亞洲本土做出的判決,在眾人之念下,必會形塑出它的能量。

模亞院的完成,有許多國家的學界、NGO公民團體、專業團體的參與支持。許玉秀感念所有願意義無反顧參與的公民團體;她說,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的成功,代表著只要大家願意集結起來,就辦得到。「台灣還有許多需要挑戰與叩問的事情,留待大家一起努力。」

展望模亞第二案

順利完成模亞法院第一案,模亞法院秘書長黃任顯表示,模亞法院一開始看似很困難,但執行過程不斷獲得各界的支援,包括媒體、NGO非政府組織、國外團體、律師專業人士等;這顯示,「亞洲人權法院」在亞洲是有必要的,台灣社會各界也認為需要這個人權法庭。

展望第二個案件?黃任顯透露,今年7月27日在台北召開模亞法院全體法官會議,已選出第二案的審判庭長;也有一些國外友人表達興趣,例如要提案、聲請案件、或合作等面向。第二案件,將等待未來有適合案件的聲請後,就會啟動。

模亞法院法官之一、現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非自願失蹤工作小組委員白泰雄 (Tae-Ung BAIK,韓國籍)7月曾在台北表示,「我們在台灣開始模擬。我希望這將引導往真正具體計畫、和持續的運動,以建立一個系統、區域機制,在未來以亞洲法院的形式。韓國憲法法院,一直有高度興趣,去推動區域人權機制;我預期一些研究的(韓國憲法法院)法官,可能來台北觀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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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模亞法院(左起)院長馬來西亞籍馬永貴、副院長台灣籍張文貞、法官韓籍白泰雄。(圖/模亞提供)
7月25日,模亞法院(左起)院長馬來西亞籍馬永貴、副院長台灣籍張文貞、法官韓籍白泰雄。(圖/模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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