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水炮車 香港清真寺受害者投訴警署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0 月 23 日訊】香港警察上週日,在九龍清真寺外,對民眾發射水炮,四名受害者,周二到警察報案中心投訴,抨擊警方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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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3歲的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褚簡寧(Mohan Chugani),事發時在清真寺門口聊天。不料警方水炮車突然對準他和友人射水炮,令他們及清真寺大門被「染藍」,旋即成為國際新聞。

政府週一雖已前往清真寺道歉,然而毛漢褚簡寧斥責警方聲明指當時有「暴徒」在場的說法,完全失實。

毛漢褚簡寧:「警方說有示威者和暴徒在清真寺前聚集,這不是真的。原則上我接受道歉,但我要求他們糾正說法,他們不能用『示威者或暴徒』標籤我們,我只是一名公民。」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也質疑警方,不符合水炮車使用守則。

立法會議員 譚文豪:「我們沒有任何行動,沒叫任何口號,手上無任何武器。使用炮車其實是有先決條件,例如有暴力破壞建築物或物品,或有生命受到威脅等等原因,才能用水炮車做出這樣的驅散。」

他表示,到警察報案中心投訴是要留下記錄,同時取回所有證據,

立法會議員 譚文豪:「究竟水炮車中誰發號施令,向我們做出攻擊?我相信是有記錄的,也不排除之前有無一些通信記錄,互相講如何做出這一次攻擊。」

社福界選委簡浩明(Phillip Chen)表示,政府及警方亦應該向在場被噴中的人道歉。

社福界選委 簡浩明:「預料到無論林鄭也好,警方也好,都不會向小市民或一些蟻民道歉。」

立法會議員 譚文豪:「政府其實需要影響到的商戶和建築物,向他們道歉,甚至任何導致的其他任何損失,作出合理的賠償。」

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質疑,當日被水砲車射中後,皮膚持續數小時有灼燒的感覺。

融樂會總幹事 張鳳美:「是否需要這麼毒的化學劑?醫院的急診部都不知道成分,怎麼去醫治,私家醫院也不知道成分,怎麼醫療傷者。」

新唐人記者 韓納 林明 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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