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提案 收中共政治獻金最重處10年徒刑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1 月 26 日訊】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說,時力提出政治獻金法第25條修正案,針對收受中共獻金且屬黨務、軍事、對台工作者,罰則從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黃國昌:「如果收受政治獻金的對象,是對我們有侵略、併吞意圖。中國(中共)那邊來的政治獻金,而且屬於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這時候我們把相關刑度提高成,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逾越18條可收受政治獻金上限的話,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如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時代力量黨主席 徐永明:彰化五星共產廟,還上紐約時報,或台南新營的共產廟爭議,讓宗教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

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說,中共透過宗教體系統戰,原因包括宗教財團法人財務規範不透明,希望修法,適用財團法人法第7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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